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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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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4 22: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受湖南省临湘市水务局和湖北省赤壁市水利局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的有关要求,现对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和湖北省赤壁市境内,共涉及13个乡镇,包括临湘市的黄盖镇、乘风乡、源潭镇、聂市镇、定湖镇、坦渡乡、江南镇、羊楼司镇和赤壁市黄盖湖镇、沧湖区、余家桥乡、新店镇、赵李桥镇。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加高加固堤防总长度143.57km。其中防洪堤堤防总长125.827km,湖北段堤防长49.604km,湖南段堤防长76.223km;内渍堤总长17.743km,均位于湖南省境内。新建护岸工程总长度16.14km,其中湖南省、湖北省护岸工程长度分别9.69km、6.45km。修建防洪堤及渍堤堤顶防汛道路143.57km,其中湖南省93.966km,湖北省49.604km;护坡长度42.347km,其中湖南省27.158km,湖北省15.189km;反压平台处理长度0.9km,均位于湖北省境内;堤基防渗处理长度6.41km,其中湖南省2.20km,湖北省4.21km;新建分洪口门5处,均位于湖南省境内;重(改)建穿堤建筑物137处,其中湖南省104处,湖北省33处。

施工进度: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施工准备期3个月。穿堤建筑物主要施工时段选择在枯水期(9月~次年2月),分3个枯水期完成,每年均衡安排相应堤段穿堤建筑物的施工。

工程投资:按2013年四季度物价水平计算,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54716.3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946.22万元(含水土保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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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4 22: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工程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

工程建设取土石料和填塘固基等临时占地会对原有植被产生破坏,工程永久占地将直接导致区域植被损失和生物量降低,影响不可逆,但占评价区的总面积比较很小。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堤内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对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及时进行恢复。

(2)湿地生态

工程建设运行后,非洪水期湿地的水文情势基本不会因工程建设而发生改变;洪水期,短时内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黄盖湖湿地的水位变化规律,但洪水期水文情势的变化对湿地生态的不利影响很小;工程对对湿地水环境、湿地植被占用和扰动影响较小;工程施工对湿地对湿地两栖类、爬行类和哺乳类动物丰富度、多度和分布的不利影响很小;对黄盖湖区域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不利影响很小。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选择在施工前期(施工期集中在9月~次年2月),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培训;在黄盖湖南侧和西侧堤防区域设置标志牌;由施工方聘请保护区专业人员,在施工期对施工堤段进行巡查;建议对位于该保护区内的堤段加固工程改用干砌石方案进行;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堤内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复垦为耕地、配套水利设施和交通运输用地;施工结束后对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需及时进行恢复。

(3)水生生态

堤防护坡工程施工不会对水生生境产生扰动影响,工程实施后原工程区段的基质环境发生变化,枯水期,沿岸植被无法生长;汛期护坡被淹没期间,硬护坡隔断了水域中生物、微生物与陆域的接触,天然自净能力下降,水生生境复杂程度降低。抛石施工过程对水生生境的总体影响较小,运行期将产生有利影响。填塘固基工程实施不会对区域水生态格局、水生生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穿堤建筑物工程施工暂时阻隔对区域水生生境的整体连通性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将随即消失。抛石工程、填塘固基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和堤防护对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和鱼类的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在临近水生态敏感区的湖岸和河段,在满足防洪安全的条件下需尽量采用生态护坡;设置人工产卵场、鱼巢;采取驱鱼措施,加强涉水施工堤段巡查。加强黄盖湖区及其支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

(4)生态敏感区

工程对湖南临湘黄盖湖自然保护区的结构并无明显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机械噪音、扬尘等对鸟类有一定的惊扰作用,将迫使鸟类向周边生境中迁移。由于堤防工程多分期分段施工,同一时段内受工程施工影响的保护区面积本身有限。工程导致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体的天然自净能力下降,水生生境复杂程度降低;抛石施工将造成工程区局部悬浮物浓度增加,水体透明度下降,底栖生物损失,鱼类栖息、活动受干扰等影响,工程枯水期施工与其繁殖期均不重叠,故不会对其产卵活动产生影响。抛石、围堰施工可能对施工区附近栖息个体产生直接损伤;抛石工程实施后,石缝空间将增多,司氏 等鱼类的栖息空间将略有增加。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在湖南临湘黄盖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宣传标志牌、施工堤段巡查及监控措施、优化施工时段;对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采取水域生态修复、鱼类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监测、保护鱼类繁殖行为调查研究、水生生物临时救护和渔政管理及施工期巡视检查等措施。

(二)水环境

(1)水文情势

工程建设不会改变湖区水文情势,不改变新店河干流的径流过程,对新店河的水文情势影响很小。

(2)地表水

工程运行期不产生污水,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包括穿堤建筑物施工产生的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产生的料罐冲洗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排水经絮凝、中和后排放,混凝土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法进行处理,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3)地下水

工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三)大气环境

本工程仅在施工区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在运行期无影响。

施工粉尘会对施工区4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但由于工程施工绝大部分沿堤线进行布置且分段施工,单个施工点施工时间持续较短。虽然施工活动可能对周围4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污染具有持续时间短,易于扩散的特点,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即消失。施工期运输粉尘会对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产生影响,采取降尘措施后,对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有限。施工期燃油废气会增加施工区局部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但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且随着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在土石方开挖、填筑和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对两侧有敏感点存在的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在施工区物料堆积过程中,堆积边坡的角度不宜过大,弃渣场应及时夯实;散装水泥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对露天临时堆放的土石料等物料适当加湿,建材物料表面覆盖防尘网;混凝土拌和站设置袋式除尘器;运输多尘物料时,对物料进行适当加湿或使用帆布覆盖,散装水泥采用封闭储罐运输,袋装水泥覆盖封闭运输;将离开施工区的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打扫运输道路路面,保持清洁,在无雨天进行洒水降尘。在受施工粉尘影响的居民点附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封闭围栏,围栏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土方开挖、填筑等施工作业。此外,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I/M制度(即定期检查维护制度),降低燃油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声环境

本工程仅在施工期对声环境产生影响,在运行期无影响。在18处敏感目标中,施工期除黄盖镇广坪小学、羊楼司镇羊楼司中学和坦渡乡联盟村杜庄组居民点昼间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声功能区要求外,其余15处敏感点均不满足要求,超标范围为0.7dB(A)~11.2dB(A);夜间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均不满足相应声功能区要求,超标范围为1.9dB(A)~21.0dB(A)。施工临时占地内辅助设施运行会降低一定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但昼间施工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夜间施工会对坦渡乡联盟村杜庄组的部分居民产生影响。施工爆破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有限。土料场昼间施工会对70m范围内的散户居民产生影响,夜间施工会对200m范围内的散户居民产生影响,土料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交通运输噪声对道路两侧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禁止夜间施工,建议学校附近的施工活动调整到寒暑假期间进行;受噪声影响区域的敏感点居民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尽量选用低噪声声设备和车辆,降低噪声源;承包商应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挖掘机、推土机与运输车辆等设备安装消声管、消音器、隔声罩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部分或完全封闭产生噪声的部件,并用减振垫、防振座等手段以减少振动面板的振幅;闲置的设备应予关闭或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适时维修;施工临时措施布置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合理制定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强度,限制设备的使用数量,对施工机械按类别实行分组施工;在物料运输较为集中且敏感点相对较多的路段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

(五)固体废弃物

黄盖湖治理工程共有弃渣119.13万m3,其中堤防工程土石方弃渣76.64万m3,均沿内堤脚5m以内堆放;穿堤建筑物土石方弃渣为42.49万m3,不考虑利用,将作为防汛物资储备,围堰拆除料堆放于堤脚。对施工废料应及时处理,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不随意乱丢废物。

(六)拆迁安置

农村安置移民生活污水和集中安置移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对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农村分散建房对植被影响较小。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采用沼气池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分别对农村安置移民和城镇安置移民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在各移民集中居民点内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池和垃圾筒收集生活垃圾。

(七)人群健康

施工期土方工程可能引起钉螺迁移,施工期可能增大施工人员感染血吸虫病机率。运行期工程对血吸虫病防治总体表现为有利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利工程结合灭螺、查灭螺、血防卫生设施设置和卫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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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4 22: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符合《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和《黄盖湖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黄盖湖区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结合水利灭螺,将对黄盖湖区血吸虫病的防治发挥积极作用,项目实施对促进黄盖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造成项目区土地资源和植被直接损失;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气和噪声等污染造成短时不利影响。工程的环境影响时段和影响程度均有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涉及湖南临湘黄盖湖自然保护区和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取得了相应主管部门湖南省林业厅和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批准。在落实好本项目报告书提出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公众对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关于环境保护措施的其它意见与建议。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省临湘市水务局

地址:湖南省临湘市长安镇清水塘

联系人:孙东海

电话:13797251027

传真:0730-3766015

E-mail:303680029@qq.com



建设单位:赤壁市水利局

地址:赤壁市河北大道220号(水利大厦)

联系人:杨大勇

电话:13986626637

传真:0715-5350245

E-mail:1062411626@qq.com



环评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2号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联系人:李志军

电话:027-84872503

传真:027-84872714

E-mail:lizj@ywrp.gov.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5个日内。

附件下载:[国环评证甲字第2602号]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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